期刊社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时间: 2021-05-18  作者:   浏览次数: 542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党员、干部逐步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控制和自我矫正的廉洁自律的制度,结合部门实际,落实学校提出的廉政责任制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1.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对党员、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保证中央、省委、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和规定的贯彻落实。

2. 期刊社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编辑部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 加强党风廉政制度的学习,党支部要每学期组织一期党纪、党风建设制度的学习,增强党员干部自觉抵御腐朽思想浸袭的能力。

4. 廉洁自律,从严要求。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格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从事各项公务活动中,不吃请,不接受礼品,不索要回扣,自觉廉洁自律,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出样子,作出表率。

5. 加强教育和自查自纠。要把廉洁自律作为一项常项工作来抓,把普遍教育和重点防范相结合,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提高认识,警钟长鸣。要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对工作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要及时纠正。党员干部要把廉政情况作为支部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进行自我检查以增强廉政意识。

6. 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党员干部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工作,特别是有关大宗物品的采购等要作专题报告,自觉接受领导指导,以利于更好地把廉洁自律制度落实到位,使之真正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工作规范。

7. 要建立党政廉洁自律监督机制。发动党员、群众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行使党内外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批评意见。

8. 要经常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召开专题分析会。党支部将不定期考察党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考察结果纳入个人评优条件,实行一票否决。